厦门市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

  • 01本专栏仅受理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行为的失信投诉。
  • 02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本专栏无需重复投诉。
  • 03被投诉对象名称请填写完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通过本站功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获取。
  • 04提交的承诺书和失信情况描述等佐证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