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以主体自治为内容撬动登记制度改革,创新构建“信用承诺+自主申报+形式审查”登记新模式,对依法作出的登记备案结果进行确认登记,尊重了商事主体意思自治,为强化商事主体诚信自律意识的首次实践。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登记确认制企业可以通过自主公示平台完成经营场所、联络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的自主公示,实现企业无需线下往返奔波,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等待线上审核,即可完成登记确认自主公示,为全国登记确认制改革的首次尝试。
(一)减少提交材料,自主公示有约束
在商事登记申请材料方面,商事主体自主承诺权力机构或经营管理机构作出决议、决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协议的规定,将不再提交决议(决定)、任免文件等过程性材料。而在登记环节方面,经营场所、联络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部分备案信息可自行公示。其中,经营场所自行公示的做法,不仅是商事登记中继“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的又一次重大突破,还是现有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中的第一例。商事主体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规定的事项;如果没有及时公示并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商事主体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数智赋能审批,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为提升企业获得感,确认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为商事主体提供一网流转、一表申报等服务功能,实现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服务智能化。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确认制自主公示”专区,商事主体可在注册登记时无感填报自主公示信息——经营场所、联络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三个高频备案事项,从而提高审批服务“加速度”。
(三)实行放管结合,建立闭环监管机制
在登记环节简化提交材料,减少核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建设确认制自主公示平台功能,实现登记数据的“同步推送”,巡查监管的“无缝衔接”,形成了“信用承诺+自主申报+自行公示+无感监管”登记与监管的闭环,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兼顾“效率与安全”,通过规范化管理和数字化监管方式来锁定自由边界,确保自主登记不“任性”,成为全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践上的一次有益探索和领先创制。
厦门自贸片区自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以更便捷、更优化、更精准方式为企业开辟市场准入“绿色新通道”。自改革实施以来,共有3611家企业选用登记确认制方式办理登记,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落户厦门自贸片区。创新构建“信用承诺+自主申报+形式审查”商事登记新模式创新举措拟被纳入第十批全省复制推广案例。相关成效也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新媒体、人民网、经济日报、学习强国、央广网、中国日报、中国经济网、新浪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厦门日报、厦门卫视、海峡导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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