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出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3-12-04 09:34

  1日起,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厦门市场监管局)、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厦门自贸委)联合推动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正式施行。厦门自贸片区一家新入驻创业投资的新材料企业,成为通过登记确认制新设的首家企业,并拿到了全市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

  “非常简便高效,让我们真切享受和感受到市场监管效率、自贸区速度。”当天上午,在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服务大厅,领到首张登记确认制企业营业执照的谭女士称赞不已。她介绍,获知厦门自贸片区今天开始实施登记确认制,上午过来申请办理,而注册申请提交不到半小时,厦门市场监管局自贸区局即发出了第一张商事登记确认制执照,“整个流程比以往简单得多”,只需在网上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登记即可,大大压缩了办事流程,业务办理更加高效便捷。

  “实施首日,以登记确认制方式办理登记申请的企业已有17户。”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窗口负责人王志鲁介绍,以往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实行的是行政许可。今后,厦门自贸片区内的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登记确认制。同时,厦门市场监管局在线上开设确认制申办端口,选择登记确认制的企业,可通过“全程网办”办理注册登记,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任免文件等过程性材料,不仅为企业节约大量时间,还减少了对本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内部管理的干预,最大限度尊重企业意思自治。

  据悉,今年9月28日,厦门市场监管局、厦门自贸委联合印发《试行办法》,率先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探索理清政府管理和商事主体意思自治,让政府管理归位,激活主体更大活力,让市场准入更便捷、登记程序更透明、办理流程更顺畅、监管服务更精准。

  据介绍,商事登记确认制的试行,大大简化了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如股东会决议、任免文件等多种类型的企业内部自治材料无需提交,还精简了办事流程,且部分备案事项改为自行公示,如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突破,将经营场所备案事项改为自行公示,成为全国现有实施确认制改革中的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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