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商业秘密执法司法协作质效,推动海沧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双方签署了《海沧区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以“证据互认”为核心突破口,推动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全链条衔接,为商业秘密协同保护按下加速键,填补福建省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空白。
在商业秘密侵权实务中,行政保护和民事保护两者在证据形式、证据资格、证据标准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方面存在障碍,加上证据资源的有限性,使得构建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既充满挑战也意义重大。实践中,通过建立具体可行的证据互认机制,既可以解决行政执法收集的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审查运用难题,也可以促成民事诉讼收集的证据在行政执法办案、行政调解方面的运用,有效减少当事人重复举证,显著提升民事审判和行政办案等工作的效率。
证据是正义的基石,是事实的见证者。证据互认机制为合理运用证据提供了有效路径,最大限度提高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办理质效。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遵循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前提下,结合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特点,积极探索执法司法证据互认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机制,推动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机制落到实处。
一是探索互认路径,发挥机制引领。针对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证据固定难、法律适用复杂等痛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统一的证据互认规则,以签署证据互认备忘录的形式,明确备忘录签署部门在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过程中的互认标准、互认范围和互认程序,确保证据互认有章可循,填补证据互认机制空白。
二是加强协作互助,形成优势互补。在《福建省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海沧区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大框架下,明确备忘录签署部门的合作目标和职责分工,深化部门协同合作,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和法律专业优势,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行政执法高效多元取证优势,化整为零联合作战,实现证据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执法司法工作的无缝衔接。
三是聚焦功能定位,打造线上平台。运用第三方技术力量,拓展现有商业秘密保护登记平台功能,融合电子数据存证、数字签名验证、时间戳及哈希算法等技术,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存证系统,企业将商业秘密源文件的Hash值存储至存证系统,由平台实时自动生成存证证明。备忘录签署部门可依当事人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对证据出具鉴定意见。
下一步,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备忘录签署为契机,持续发挥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作用,围绕证据互认、信息共享等方面深化部门合作,不断完善探索商业秘密证据互认机制,持续加强商业秘密执法司法高效衔接协作,全领域构建商业秘密跨部门合作保护大格局,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提供“海沧经验”探路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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