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报道:将服务融入执法 让执法更有温度——厦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规范执法侧记
来源: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5-12 08:48

  2025年5月9日,《中国应急管理报》第3版以“将服务融入执法 让执法更有温度——福建厦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规范执法侧记”为题刊发长篇通讯,报道了厦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近年来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群众更加信任,让经营者更感贴心,让经营主体更加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行政执法实效为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生动实践。

  “我们是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陈超君、马魁杰,这是我们的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4月29日9时,福建省厦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在对该市海沧区新盛路一家化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亮出执法证件,表明来意。随后,陈超君、马魁杰依法对该企业隐患报告内部奖励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等情况开展检查。

  这是该支队以文明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有效助力辖区企业安全发展的缩影。

  近年来,该支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潜心引导经营主体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行政执法实效为该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我们将服务理念融入每一次执法中,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温度,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从而不断激发监管领域经营主体的市场活力。”执法支队支队长林琪梅一言以蔽之。

  柔性执法让经营者感到“贴心”

  “尽职尽责服务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4月26日,该支队收到厦门市一家贸易有限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

  今年3月,该支队在对这家贸易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及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我们在对该公司进一步了解、沟通后发现,该公司之所以存在这样的违法行为,是因为经济效益不佳等因素。”林琪梅表示,鉴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系初次违法、成立以来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未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综合考量违法事实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社会危害程度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因素,遵循过罚相当原则,经该支队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案审会议集体讨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依法进行教育。

  “首违不罚让我们感受到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有温度、助企有力度。”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吸取教训,进一步查缺补漏,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

  截至目前,该支队已依法对符合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目录的4家企业,不予行政处罚。

  除运用约谈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纠正轻微违法行为外,该支队还综合开展“互联网+执法”“专家+执法”以及非现场执法等。比如,该支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简易处罚程序,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通过移动执法管理系统实现现场送达,有效减轻企业时间成本和负担;综合运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检测预警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开展非现场执法,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纠正多家企业的不规范行为。

  执法透明让群众更信任

  执法透明,是保障执法公正的关键。为让执法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赢得群众的信任,该支队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出现行政执法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扣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链,进一步加强执法全过程梳理归纳,确保执法程序、行为、文书等更加规范标准。”厦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郑炳裕在监督执法检查时说。

  该支队紧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链条,深入开展执法全过程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和优化执法流程;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主动邀请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过程。同时,该支队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一方面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专业监督,另一方面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形成内外结合、多方参与的立体化监督体系,有效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

  该支队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并按照接报即办、及时消除隐患的原则依法开展核查。今年3月,在接到一起关于辖区某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后,该支队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最终查实该企业存在违法问题,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024年,支队共受理举报59件,现场核查应急管理领域举报46件,对其中12条查实的违法问题实施了行政处罚。”该支队工作人员王莲旺说。

  此外,该支队按照成熟一个、奖励一个的原则,兑现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并及时组织开展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增强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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