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疫情期间失信豁免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10-08 09:11

  为积极帮助我市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现开展受疫情影响的轻微失信行为豁免工作。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受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产生、在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公示的轻微失信行为,社会信用主体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失信豁免申请,经行政处罚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对失信记录进行豁免,免除在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公示。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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