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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编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严格核准登记,探索试行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将机构编制监督、登记管理和信用监管有机融合,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公示工作常态化,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同步实施,打造闭环联动机制,强化监管约束,营造“立信、知信、用信、守信、护信”良好氛围。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明确了方向。《意见》指出,将坚持准确定位、服务监管,明确标准、科学分类,强化应用、分类施策,协同高效、共享共用的原则,从全面有效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构建科学且能不断迭代优化的指标体系、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等三方面保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通过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并推进与专业领域风险管控有机结合,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实现各领域监管效能的普遍提升。同时,加强监测预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了《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规定》立足建立健全国家知识产权局信用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工作,通过对失信主体实施限制评优评先、纳入重点监管等不减损权益、不增加义务的行政管理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发挥信用监管工作效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定》将六种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并明确了认定失信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失信行为认定程序、管理期限、管理措施解除、失信主体公示、救济方式以及信用修复条件和程序等内容,指出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但能够及时纠正、主动消除后果的,可不认定失信行为,以进一步引导非正常专利申请人积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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