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市商务局推动电商平台规则修订,从源头化解拍卖纠纷
来源:厦门市商务局 时间:2026-03-18 15: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消协发布的“提升消费品质”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持续深化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25年度厦门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市商务局推动电商平台规则修订,从源头化解拍卖纠纷,通过以案释法、以点带面,督促经营者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同时提醒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案情简介

  2025年,一家在厦门注册成立、已取得合法资质的拍卖企业,在某电商平台开展了汽车拍卖业务。在短短两个月内,其340辆次的汽车拍卖业务中,竟有23起全国多地消费者的集中投诉。消费者反映该企业在拍卖公告中,将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实为二手车)标注为“新车”进行拍卖,隐瞒了关键的车辆属性信息。买方消费者竞拍下车辆后发现与自身“购买新车”的预期严重不符,遂要求退车退款。

  接到投诉后,厦门市商务局开展核查处置,调取拍卖记录,查清拍卖企业利用电商平台规则漏洞,将二手车发布新车拍卖的事实,依据《拍卖管理办法》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警示并约谈涉事拍卖企业,要求其暂停发布拍卖信息,并责令其妥善处理投诉,进行退车退款;同时追根溯源,深挖病灶,发现电商平台自身的“新车”认定规则为“车辆表显里程数不超过200公里;车辆无使用痕迹(由于区域车辆销售政策,部分新车会存在已上牌情况,不属于使用痕迹范围)”,这与商务部对新车和二手车的定义不符,导致拍卖委托行为有机可乘。厦门市商务局立即向电商平台发出行政指导,要求其修订平台规则,堵塞漏洞。平台积极响应,修订了“新车”认定标准,明确规定:未办理首次注册登记且未开具发票的车辆,方可视为新车。车辆一旦注册登记或开具发票,将不再视为新车。

  案例点评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曾春华律师

  商务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电商平台擅自定义新车标准,拍卖企业利用电商平台规则漏洞,将二手车发布新车拍卖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对车辆属性的判断,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案例中,监管部门通过向电商平台发出行政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平台规则重塑,从源头上化解消费纠纷,切实为消费者筑牢消费维权坚实防线。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平台与拍卖企业,仔细核验经营主体信息;认真核对车辆登记、使用、交易等关键信息,不被“新车”“准新车”等模糊宣传误导;妥善保存拍卖页面、交易记录、沟通内容、付款凭证等全部资料,便于维权举证。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与电商平台、拍卖企业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向执法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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