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贪小利触法律受严惩
来源: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3-09 15:50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更是安全生产的红线。近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典型的违法失信案例,为广大经营者敲响警钟。

  2025年1月,刘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烟花2箱,销售额1100元,现场还查获待售的各类烟花70箱。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都必须实行许可证制度,这是国家对危险物品管理的强制性规定,也是经营者对社会的安全承诺。刘某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是一种对消费者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失信行为。

  最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70箱烟花及违法所得1100元。一次侥幸的违法经营,换来的是数倍于获利的经济处罚和法律惩戒。

  此案警示我们:诚信守法是最好的经营策略。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虚假,任何企图绕过监管、漠视规则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代价。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此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信用承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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