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罚!
来源: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时间:2025-10-20 17:35

  不按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出具与实际不符的维保报告?近日,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一家违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以刚性执法筑牢消防安全技术防线。

  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某商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场地下1层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与整层消防应急照明存在故障,无法正常联动使用。经溯源核查,负责该商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曾于2025年7月25日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报告中,“应急广播系统联动控制功能”模块明确记录“测试扬声器播音量及音质(属月检)无故障”,现场实际情况与报告内容不符。该公司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未如实记录设施运行状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8000元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04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是消防安全的“技术哨兵”,出具与实际不符的维保报告,不仅是对法律规定的漠视,更是对公共安全责任的失守。此案例警示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开展服务,杜绝“走过场”“造假账”等失信行为,确保每一份报告都经得起检验;同时也提醒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维保服务质量的监督与核查,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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