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说法”——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零容忍”
来源: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5-04-24 16:54
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不断加速,城市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逐渐增多。部分企业或个人为求便利,擅自处置、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这不仅影响了城市容貌,占用了土地资源,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伤害广大群众的利益。以曝光促整改,以执法促提升工作我们一起来看下二起典型违法案例。
1.厦门某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闽DH3562)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同安区莲花镇云洋村铜钵岩寺东南50米附近空地上,至案发时倾倒建筑垃圾1车共8立方米。另据查该公司之前已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我局行政处罚,被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35000元的罚款。
2.厦门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闽DG1257)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同安区新美街道禾山社区打石山,至案发时倾倒建筑垃圾1车共12.006立方米。另据查该公司之前已因多次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我局行政处罚,被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0元的罚款。
擅自处置、随意倾倒、抛洒建筑垃圾,均属违法行为,不仅会被处以警告和罚款,还会被推送到“信用中国”平台纳入信用管理。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开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随意倾倒和堆放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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