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2例)
来源: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3-27 10:42

  1.厦门市医疗保障部门在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中发现厦门集美惠民综合门诊部存使用注册证已过期设备开展诊疗服务项目,并纳入医保结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医保编码对应错误等行为,涉及金额104559.80元。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机构全面整改,并对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104559.80元予以追回。根据《厦门市医保服务定点单位医保服务人员信用记分操作细则》相关规定,对涉及医师谢某某医保信用记3分,拒付医保费用3个月;对该门诊部使用注册证已过期设备问题线索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接到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未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开具心血管疾病药品。经实地核查,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相关疾病诊断审核不严,为石某某开具立普妥等心血管疾病药品,涉及金额2985.63元。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整改,并对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2985.63元予以追回。对海沧区嵩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医生进行了约谈提醒,石某某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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