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履行消防处罚?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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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8 18:07
为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消防监督执法的严肃性,惩戒失信行为,推动社会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义务。近日,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思明区一茶馆逾期未缴纳罚款案件,提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大队监督员于2024年1月24日对该茶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其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该茶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茶馆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催告,该茶馆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未履行义务,大队依法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目前,申请正在受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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