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翔安一塑胶制品企业擅自拆除“生命之门”
来源: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时间:2023-09-21 18:58
防火门,是火灾发生时的“生命之门”。除具有普通门的作用外,更具有阻止火势蔓延以及烟气扩散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日,翔安竟有单位为“进出方便”。擅自将其闭门器拆除,不仅造成了安全隐患,还因此违法,被处罚。
近日,翔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场所厂房三楼西北侧封闭楼梯间防火门闭门器被拆除,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广大市民若发现身边消防设施被占用或停用,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消防部门在核实调查取证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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