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人民法院保护市场主体 助力营商环境 ——疫情之下对小微企业被执行人的善意执行
来源:海沧区人民法院 时间:2022-11-29 09:46

  小凯就职于厦门某健身公司,健身公司以小凯未经健身公司同意私下给会员上课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将小凯开除。小凯不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裁决健身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小凯经济补偿金数万元。双方均未就该裁决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

  裁决生效后,因健身公司未主动履行,小凯向海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位于新冠疫情定点隔离酒店,受疫情影响生意惨淡,若机械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其经营雪上加霜。

  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执行理念,从情理法角度加强释法说理,鼓励双方当事人共克时艰。

  最终小凯与健身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健身公司被冻结账户解封得以正常经营,小凯每个月按时领取补偿金。双方均对法官的善意文明执行点赞。

  疫情之下,部分小微企业生存困难,海沧区人民法院此举不但保障了小凯的合法权益,也让被执行人健身公司得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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