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加油站上岗作业 处罚!
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22-07-22 11:29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三名人员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这三名人员所在的施工单位被罚2.5万元,三名人员也分别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共计6000元。

  持假证上岗 公司和员工都被处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特种作业许可证所涉动火作业和高处作业的三名人员,虽然都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但均无法在应急管理部网站、福建省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经我市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证单位认定,这三名人员所持证书均系伪造。

  据了解,这三名人员为该加油站日常维修服务外包施工单位广州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对该公司使用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做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处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三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做出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本案相关信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较高技术能力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这些特种作业在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时常可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市应急管理局表示,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操作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

  持续打击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从业人员心存侥幸无证作业,或因担心文化知识水平低、年龄偏大考试无法通过,或因用证情况紧急等原因出现违法购买假证行为。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不认真核验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顾,漠视法律,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伪造、变造、买卖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导致不具备基本安全技能的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或管理活动,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对此,市应急管理局介绍,为切实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自2021年9月起,应急管理部和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

  如何辨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真伪?

  市应急管理局表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核验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确保依法持证率达到100%。如何辨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伪?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或“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进行一站式查询。

  法律法规的相关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拨打12345 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我市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投诉已纳入12345便民服务平台,市民可以拨打12345政务热线或者登录市、区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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