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法院发起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的“返厦礼”
来源:海沧区法院 时间:2022-03-18 09:34

  2022年3月3日晚上10点,厦门站的最后一班车次早已发出,然而本该空无一人的站台上,却有几名身穿制服、手持执法记录仪的人员静静地站在夜色当中,仿佛等待着什么。

  动车上,回家心切的洪某早早地收好了行李来到车门处,但是洪某万万没有料到,与厦门夜晚的凉风一同迎接他的竟是一纸拘留决定。

  “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你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随着承办人章先攀法官宣读完毕拘留决定书,洪某早已是面如石灰。

  那么法院到底是怎么了解到洪某行踪的呢?这还要从一则执行悬赏说起。

  陈某与厦门市某公司租赁合同一案,海沧法院于2021年11月立案执行,然而经过承办人的反复查控,被执行人公司名下并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2年2月,章法官在仔细研判案情后认为,该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主动与陈某达成调解,事后却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与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相违背,主观恶性较大,决定通过“厦门市失信惩戒公益协作平台”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发布执行悬赏,希望可以通过社会公众的力量对被执行人施以惩戒。

  执行悬赏甫一发出,当即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其中也包括厦门站等各家企事业单位。2022年3月3日傍晚,海沧法院执行局接到了来自厦门站的这样一则消息:被悬赏人洪某今晚返厦。

  收到消息,海沧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在对消息二次进行确认后,当机立断通知法警及警车准备前往厦门站布控。

  由于是厦门法院首次与铁路公安、厦门站共同开展信用惩戒活动,执行局副局长方珺和承办人决定提前赶往厦门站协调相关工作。

  晚上9点,此时距离洪某所乘坐的列车到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执行人员顺利到达厦门站并与等待在此的铁路公安工作人员成功会合。在详细了解了法院的需要后,铁路公安当即表示可以为法院拘留行动提供支持。随后,各方首先通过现场监控确定了站台情况,并就如何查找并控制洪某进行了一番交流,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快刀斩乱麻,执行人员与公安机关提前到站台上等待,在洪某下车时给他送上一份“大礼”!

  晚上10点40分,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法院顺利控制了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面对有备而来的执行人员,洪某自知债务无法逃避。当晚11点20分,洪某不但现场付清了全部款项,还向法院提交了手写的悔过书,“本人未能履行债务,未配合法院执行,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厦门市失信惩戒公益协作平台,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市诚信促进会联合发起的一个公益协作项目。平台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为各企事业单位实行联合惩戒提供了新途径,也给社会公众提供了参与执行、走进执行的机会,对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海沧法院将以厦门市失信惩戒公益协作平台为新起点,为“信用厦门”“信用海沧”的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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