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前违规经营被处罚 今因失信影响银行贷款
来源:厦门港口管理局 时间:2021-07-20 17:03

  近日,厦门港辖区某企业到银行申请贷款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被告知企业存在过失信行为,曾经受到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存在不良的信用记录,银行无法为其办理相关的贷款业务。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公司负责人罗某打电话向港口局咨询。经查询,罗某公司曾在2019年因违规经营被立案处罚。当时罗某公司作业现场有部分罐中储存的危险货物与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中的作业危险货物品名不一致。公司存在未将危险货物储存在港区专用储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2020年6月企业向港口局提交了要求信用修复的申请表,港口局执法支队部门根据程序复查核实后,出具了“同意信用修复,建议信用中国网站不再公示该行政处罚信息”的修复意见。在港口局协助下,企业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了信用修复承诺书以及整改完成证明等相关资料,2020年8月,“信用中国”网站也已撤销了这条行政处罚公示。

  “但早上银行却通知我们,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平台中查询到处罚信息,暂停对我公司贷款的批示。这可怎么办呢?这次贷款对我们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罗先生有些着急地说。

  工作人员向银行方咨询后了解到,如果是轻微失信,对办理银行贷款的影响并不大。但李某的失信行为很有可能体现在银行征信里,现在不少银行非常看重企业的信用,直接将企业征信作为放贷的必要条件。因此银行提出,企业的信用修复必须把此次行政处罚记录修改为“不再作为不良记录使用”,才能按政策程序发放此笔贷款。

  了解事情经过后,工作人员立即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该公司的信用情况。原来系统除了公示这条港航行政处罚记录外,还公示了一条其他部门的处罚记录,所以被银行列入拒贷名录。本着为企业负责的态度,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市级平台工作人员,寻求解决的办法。经查,发现数据不是从市级平台上报的,市局暂时没法处理。工作人员考虑到企业的难处,急其所急,又联系上平台福建技术支持部门,了解到处罚数据的出处。经多方沟通后,联系上省级的具体负责同志。各方共同努力下,修复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这条港航处罚记录终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公示中撤销。之后,工作人员又热心地联系上另外一条处罚记录的处罚单位,向对方详细介绍了撤销公示记录的流程。几天后,接到该企业反馈,企业的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公示中已全部撤销。经过这次经历,罗先生不禁感慨说:“真是感谢你们,以后我们一定重视信息公示,珍惜公司信誉,不能因为失信影响企业发展。”

  7月19日早上刚上班,罗先生就打来电话:“我公司的银行贷款审核快通过了,走完流程就放款,谢谢你们的优质服务,不但为我解除了信贷‘故障’,也为我所在的企业恢复了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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