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罚!
来源: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时间:2025-12-24 17:31

  未依法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近日,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一家未依法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以刚性执法筑牢消防安全技术防线。

  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某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为公众聚集场所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中,未依法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是消防安全的“技术哨兵”,未依法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既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漠视,更是对公共安全责任的严重失守。本案深刻警示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规范开展服务,坚决杜绝“走过场”“造假账”等失信行为,确保每份报告真实合规、经得起检验;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强化维保服务质量的监督核查,凝聚监管合力,共同筑牢消防安全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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