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而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行为人不仅面临罚款行政处罚信息,还会被推送到“信用中国”平台纳入信用管理,严重的甚至可能面临被拘留。
同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随意倾倒渣土的行为,切实履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监管职责,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
以曝光促整改,以执法促提升工作,我们来看下两起典型违法案例:
1.厦门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闽DF9056)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同安区洪塘镇邮政所某空地,至案发时倾倒建筑垃圾1车共6.16立方米,另据查该公司之前已因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我局行政处罚,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人民币45000元的罚款。
2.厦门某某达建材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闽DF0110)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同安区洪塘镇某小学西侧,至案发时倾倒建筑垃圾1车共9.8立方米,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反映社会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应当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将归集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城市环境卫生需要我们每一位市民群众共同维护,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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